男女主人公是刘文宣李丽质武媚娘郑丽琬的热门网络小说我在唐朝的那些年是著名作者幸福小鱼A的最新佳作,《我在唐朝的那些年》这本小说又名《大唐有高人》。简介:刘文宣要进的这个城池,乃是历史上千百年前的超级庞大的一个建筑群—长安城。这是一个比同时期拜占庭帝都君士坦丁堡,还要大七倍的超级建筑群。据说皇城正中间对应的那条朱雀大道相当于现代的数十车道那么宽。可…
《我在唐朝的那些年》第3章 见识千年的长安城
刘文宣要进的这个城池,乃是历史上千百年前的超级庞大的一个建筑群—长安城。
这是一个比同时期拜占庭帝都君士坦丁堡,还要大七倍的超级建筑群。
据说皇城正中间对应的那条朱雀大道相当于现代的数十车道那么宽。可以想象它有多么地庞大以及多么的繁华。
刘文宣原本的宅子也在长安城的西南角,算起来也是京城人士了,但是此时的老宅子已经归于他人了。
而他们现在住的地方,却是远离都市繁华七八里远的长安县的一个边边角上。
当刘文宣甩开裤脚踏上一条两米多宽由乱石头铺就而成的大马路时,他快要哭了。
眼前这样一条如同蛇形一样的,在当地人眼中所谓的大马路,让他的脚快要被崴断了,高低不平也就算了,关键还到处都是坑,时不时地还有泥巴甩到身上,这特么是真坑啊。
走了几里路下去。
他就有点想念现代的公交车了,虽然挤是挤了点,但是好歹不用步行七八里路吧,关键它不好走啊。
路上的行人都是面无表情地在急急匆匆的忙着赶路。
刘文宣仔细观察了下这些人的面色,简直是一点营养都没有,用面黄肌瘦来形容也不为过。
偶尔还见到有三两个护卫,保护着一顶轿子的达官贵人,从身边纵横交错匆匆而过。
在见识了各类人士之后,也让刘文宣对这个贞观年间的生活状况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初唐的老百姓的日子看来不好过啊。
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刘文宣走得是汗流浃背。
不过他此时已经来到了长安城的大门口,那宽宽的护城河里竟流淌着的全是令人作呕的污水,让他掩口护鼻,大失所望。
“哎呦我去,这护城河的味道可真够酸爽的。”
这长安城给他的第一印象竟然是如此的脏乱差,如此的糟糕。
满满的打卤面的味道啊 ,古书有记载道:“水皆咸卤,不甚宜人”果然是真的。
不过想想也是,这座城池都多少年了,城里面有接近一百万人居住在里面吃喝拉撒,污水横流,最终都渗透到了地下,然后汇聚到了护城河里。
那时候也没有什么环保城管的,这酸爽的味道可想而知 。
不管味道再怎么酸爽,他为了活下去,还是得咬着牙走向了城门口。
刘文宣从长安城的侧门含光门进了长安城内部,想走那朱雀大门是不用想了,那是国家发生重要的大事,才会开启,如皇帝出巡,战胜的大军归来等等。
刘文宣进到了长安城内部,就仿佛来到了拍古装戏的影视城一样,只不过这里的规模更大,路上的人都是正儿八经的古唐人。
大街上既有很多的贩夫走卒满大街跑,也有鲜衣怒马的少公子,还有那粉黛装扮胸口一抹白嫩的俏娘子。
更有一些坐着马车外出巡游的大户人家的小姐们,用她们那含情目目的眼神不时地盯着四处观望,看到兴奋之处,还伸出纤纤玉手来指指点的,可见当时的民俗风气有多开放。
更甚的是刘文宣竟然还见到了金毛卷发蓝眼睛的外国人,哎呦我去。
不过这些都和刘文宣没有任何关系,而他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找一份能够先混口饭吃的工作,不然他和嫂子今晚就要挨饿了,况且嫂子不知道都几顿饭没有吃了,他实在担心自己的那瘦弱的小嫂子撑不下去。
他也不敢问,他知道即使问了,以嫂子方氏那倔强的性格也不会告诉自己。
然而想法是好的,但是现实是残酷的,他问了酒楼要不要洗碗刷锅的小厮,问了铁匠铺却不缺打铁的苦力,甚至他还跑去石坊问了要不要搬石头的学徒,皆是被无情的拒绝了。
跑了好久的刘文宣,被打击到了。
“哎,没想到大唐的工作竟然如此的难找!”
有点颓废的他,漫无目的地走在朱雀大街上。
想到晚饭都没有着落,晚上嫂子该又要挨饿了,刘文宣神情有些低落,脚步有点儿沉重。
他此时已经对找工作放弃了,连最重最苦的卖力气苦力的活都找不到,可见这初唐的失业率得多高,更不用说在皇城之外的偏远地区了。
这让刘文宣对着盛唐的贞观年间的繁荣有了一些怀疑,工作都找不到,还敢叫盛唐?
突然前面传来一阵阵的嘈杂声音,任何时候都不妨碍八卦的迅速传播性,哪怕就是跨越了千年的时光,这是人的本性。
刘文宣抬眸就看到离他不远的地方,有数十个人围观在了那里,从人群里面竟然还传来了嘤嘤的哭泣声音,听那声音是多么的无助,好奇的他也迅速地围了上去。
“夫人…夫人…你醒醒啊。”
一个只有十六七岁的丫鬟,正扶着一位盛装打扮的夫人瘫坐在地上,不过此时这位夫人,眼睛紧闭,口角歪斜,神情痛苦的躺在了丫鬟的怀里。
这丫鬟的神情显得无助极了,她泪眼婆娑,焦急万分的向着周围的人群求救,“请大家救救我家夫人。小翠在这里给你们磕头了。”
刘文宣此时也来到了人群中,他仔细地看了看这位夫人的脸色,心说这和中风之疾症状有点儿像啊。
这病他倒是知道一些急救的方法,但是自己没有做过,也不知道管用不管用,他也不敢贸然上前相助,万一把人给治死了,那他就完了。
那自己就成了穿越史上第一个活不过三天的男主角了,得多悲剧。
但是他抬眼看了一眼四周的人,发现这些人除了指指点点各种议论之外,竟无一人上前帮忙。
这病可不能拖延,刘文宣知道这中风越早急救效果就越好。
“哎…活不过三天,就三天吧,既然老天爷把自己送到这里,也不可能就让自己活三天吧。”
“赌了。”
赌赢了今晚就有晚饭吃了,赌输了也没什么,把他弄到这里和再死一次又有什么区别。
他赶紧上前,蹲了下来,说道:“姑娘,我来试试如何,不过我不敢保证能不能行,但是你家夫人这病很急很急。”
“如果你同意的话,就把你头上的银簪子给我。”
小翠在这里哭了半天,好不容易来了一个愿意出手相帮的人,哪里还管得上其他的事情,哪怕就是把她身上的首饰全部给他,她都会同意。
夫人如果有个三长两短,她也就完了。
不过好在此人的诊金只有区区一支银簪子,这又算得了什么。
小翠二话不说的就把头上的银簪子拔了下来,任其如云般的黑丝洒落在肩上。“给,恩公!”
刘文宣笑着接过银簪子,看了看簪子的尾部还不够锋利,当即就地取材就往地上的石头上吭哧吭哧的使劲的磨了起来。
小翠见他接过簪子没有救她夫人,反而拿着簪子在地上使劲的磨了起来,似乎想要把它磨的很尖。
她不由地好奇问道:“恩公,你这是做啥嘞!”
“用它扎你家的夫人!”刘文宣头也不回的说道。
“啊…扎我家夫人!”
“恩公你…到底会不会治病啊?”小翠有些怀疑的说道。
“会不会,你等会就知道了,现在你给我闭嘴!”对于小翠对他的专业性怀疑,刘文宣果断的对这丫头下了禁声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