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长生不老的我被发现了》是由作者“天行贱 ”创作编写的一本连载中玄幻脑洞类型小说,张良是这本小说的主角,第273章 使徒的努力,祁国阎摩是这本书的最新章节,已更新712251字。
一、作品简介
小说都市:长生不老的我被发现了是作者天行贱所著,主角是张良。主要讲述了:太昊二十四年,月影在睡梦中离世。得知姐姐去世,水华脸色苍白,呆滞良久,叹道:“姐姐已经走了,我也不久于人世。”“郎君,我们走后,莫要为我们悲伤。”“若是有缘,终会在另一个世界相遇。”说罢,水华沐浴更衣……
二、书友评论
彩!!!文笔有一些稚嫩,但是无伤大雅。也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毒点,有些可惜的是像一些重要的时间点并没有深入描写(比如出梦境那一段,和姬典屠杀全族然后重回梦域,这里完全可以多花笔墨深入共情)。
@天行贱 (先说好我是特别看好你这本书的,所以提点真心的建议)建议你去看一下《饲养全人类》不要看其他的,就看那些英雄对战,然后王朝起落。那个作者也许不是很擅长写交接,但他的共情能力的确非常棒,每次写王朝的落寞或者对战,英雄落寞时总有一股史诗感扑面而来
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少妇,30岁,我们聊大半年一直都聊得很好,今天她提出见一面,我犹豫了,我说你有家庭,感觉不太好,但是她说没事,只做普通朋友,
于是我答应了,跟她要了照片,看起来挺漂亮的,地离我的城市不远,我们约好在奶茶店见面,没有选择在别的地方怕熟人遇见,那天我先到的,因为她要开车好几个小时,等待时看照片以为又是”翻车现场”大多数手机都有美颜功能,但是她从那辆奔驰下来的时候,我一眼就认出了地。人比照片,上好看多
了,也是我特喜欢的类型,她也认出我了,不知道说什么,为了打破尴尬,她建议抱下,我说好,她身上的味道特别好闻,我心砰砰的跳,在奶茶店坐了一会我们去吃了饭,她基本没吃多少整个过程都在给我剥虾皮,挑鱼刺,吃完饭走出饭店地牵起了我的手,我也没有挣脱开,她说我回家,我说我打车回去,她执意要送我回去回到家后发现地放了一张纸条在包里,上面写着:更新十章就可解锁后续内容
我发现完全不够看点进来前发现这本书在推荐版,后面我思考了一会,看了一下介绍就点了进来的。一看不要紧直接看到了最新章从早晨看到 下午结果你跟我说看完了。
其实就是很普通的万族流小说。唯一区别就是增加了一个现代追溯远古基因的噱头
好看就是太少,还有就是古代没必要写的太详细着重写些大事件就好了不然太慢了
三、作品赏析
太昊二十四年,月影在睡梦中离世。
得知姐姐去世,水华脸色苍白,呆滞良久,叹道:“姐姐已经走了,我也不久于人世。”
“郎君,我们走后,莫要为我们悲伤。”
“若是有缘,终会在另一个世界相遇。”
说罢,水华沐浴更衣,焚香点熏,当夜于睡梦中离去。
一日间,两位王后先后逝去,张良虽早有准备,仍不免心情伤感。
他坐在月影最喜欢的后花园凉亭下,眺望着眼前碧波荡漾,荷叶连天的池塘,凝视着如血的夕阳,久久无言。
姜越站在他的身后,神情伤感。
今时今日,姜越也已经五十九岁,须发花白,不负青春年华。
姜越安慰道:“大王,天色已晚,回去歇息吧。”
“嗷呜~~~”
俊蹲在张良肩头,用脑袋在他面颊上磨蹭着,好似安慰他不要伤心,至少还有自己陪着他。
十二年时间,曾经只有巴掌大小的鸟儿如今已经身长两尺,颇为神骏。
只是,叫声这方面确实是无药可救了。
也不知月影当年用了什么手段,吓得它至今也改不过来。
“哈,你当本王三岁小孩子吗?”
“这种事,本王早有预料。”
“生离死别,本王见多了。”,张良深吸了口气,横了姜越一眼,不屑道。
“大王以前从不在臣面前自称本王。”,姜越叹了口气,揭穿了张良虚伪的坚强。
张良神色有些僵硬,默默竖了个中指。
呸,狗东西,既然知道了,你说个锤子,真是不给面子。
“嗷呜~~~”
俊很懂主人的心思,眼见张良面带愠色,立刻对着姜越骂骂咧咧。
虽然听不懂鸟语,但是从急促的叫声可以听出来,骂得挺脏!
是个好鸟。
“行了,别吵了。”,张良被吵得头疼,毫不客气地扇了傻鸟一巴掌。
这一巴掌给俊打懵了。
它可怜巴巴地看向张良,好似在说,你这男人真是没良心。
张良懒得理会傻鸟。
不过被姜越和傻鸟这么闹腾,他的心情倒是真的好了一些。
事实上,他确实早有准备。
自从年过四十,但依旧青春永驻,并未感受到体能的下降,张良就已经有了觉悟。
自己得到的不仅仅是不死之身,还有长生之道。
虽不知自己的极限是多少。
但随着属性越来越强,他很确定自己的未来非常漫长。
而这一幕,让正在观看直播的观众们乐了。
【嘿,良还是个傲娇啊。】
【哎,长生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当然是好事了,怎么可能是坏事。】
【可是长生意味着要眼睁睁看着一位又一位亲人朋友离世,最后可能只剩下孤独。】
【你是不是脑子抽筋了,就算不长生,难道你就不需要看着自己祖父母,父母,亲戚朋友离世,想啥呐。至于说只剩下孤独,更是可笑得很。只要活着,总会认识更多人,更多朋友,有个屁孤独的。】
【真要是死个亲戚朋友就要死要活,人类早他妈灭绝了。你看看外面,那些亲戚朋友,父母兄弟去世的人多了去了,怎么了,难道天天活在过去,别逗了。】
【赞同,但凡稍微年长一点,谁没经历过亲人去世,但谁又有那个闲工夫天天怀念故人。】
半个月后,月影,水华,葬于东郊殷山之上。
当日,典身着华服,于王陵前高歌起舞,为王后送行。
歌声嘹亮喜悦。
对此,张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追究,也懒得追究。
典的性格,了解的都了解。
再说了,典都九十多岁的人了。
时至今日,已是须发斑白,还不知道有多久好活。
在这样一个时代,年近百岁可是真正的老寿星。
哦,如今的典,也有姓氏。
姬。
所以他真正的姓名应该是姬典。
葬礼结束的第二天。
姜越来到张良面前,拱手拜道:“大王,国不可一日无君,亦不可一日无后。王后已薨,还请另立新后。”
如今的姜越已经是昊国的相国,统领百官。
“罢了,自今日起,不再立后。”
“我之寿命与日月比肩,难道我昊国还要立千百个王后,那成了什么样子。”
张良摆了摆手,果断拒绝了这个提议。
这是他能给月影姐妹最后的礼物。
一个王后的虚名。
听闻此言,姜越沉默良久,叹了口气,不再劝说。
只是他却明白,这事即便自己不说,其他诸侯权贵也不会放弃。
自王后升天,那些贵族表面哀伤,背地里不知道多兴奋,张罗着要向大王进献自家的闺女亲友,恨不得明天王后就是自家人。
不过相比王后的问题,直播间的观众却注意到了张良的那句话。
【干,良的寿命与日月比肩,真的假的。】
【应该,有可能是真得吧。】
【假的,太阳的寿命是一百亿年,你相信良能活一百亿年吗?】
【擦,哪来的逗比,知不知道比喻是什么意思,你还真当良是太阳啊。】
【我现在就好奇一件事,良能活多久。】
【你们说,有没有一种可能,良能从远古时代活到现代?】
【哈,你疯了,还是我疯了。】
【别说活到现代,能活三五百岁,咱们的历史就要改写了,这绝对能证明神灵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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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人已逝,但日子还是要过。
三个月后。
这一日,秋高气爽,张良难得前往城外的林场游玩,放松心情。
然而,正当他兴致高昂时,姜越快马加鞭,急匆匆赶来。
“大王,巫祭出事了。”
听闻是姬典出事,张良顿时眉头紧皱。
姬典可是巫,而且还是能预知危险的巫,怎么会出事?
“何事?”,张良急切问道。
“不知,前来报信的人语焉不详,只言巫祭家中似有变故,但并未说清楚。”,姜越知道张良和巫祭的感情,赶忙解释道。
“回去。”
张良没有得到答案,也不敢怠慢。
直播间内,看到这里的观众无不疑惑。
【嘛回事,我还挺喜欢那个老头的,他不会也要走了吧。】
【有可能,毕竟九十多岁的人,又不是每个巫都像良这么牛逼。】
【哎,希望典没有事。】
大部队行到半途,张良突然心有所感。
他神色微变,顾不得庞大的仪仗队伍,直接在王辇上站起身来。随后他的身体宛若踩着无形的阶梯,快速升空,向城内飞去。
这是他的精神属性突破三百点后领悟的新能力,飞行!
消耗的精神越多,飞行的速度越快。
不过自从得到这个能力后,张良很少施展。
这一幕,看得仪仗队的官员甲士无不目瞪口呆,更有人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飞!
王飞走了!
在他们心里,只有神才能做到这样的壮举。
而相比昊国甲士与官员们的反应,观众的反应更加强烈。
【卧槽,良什么时候会飞了!】
【这,真能飞天遁地啊!】
【现在谁要说良不是神仙,我上去就是一个大逼兜。】
【(ΩДΩ),我现在开始有些相信神话真的存在了。】
【我的上帝啊,在久远的过去,究竟隐藏了多少秘密。】
小说《都市:长生不老的我被发现了》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