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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欢盛暖沈煜辰,邀欢最新章节

火爆新书《邀欢》是由“佚名”撰写的一本都市言情类型的小说。作者对主角盛暖沈煜辰的刻画非常成功,小说以流畅而细腻的文笔,勾画出一幅幅生动逼真的画面,让读者仿佛置身于故事之中。每个角色都独具特色,性格鲜明,令人难以忘怀。主要讲述了:一切物品皆有价码。那么人呢?自然也是有的。萍姐就跟我说过一句话,“这一行,吃的是青春饭,要在人老珠黄前傍上个有钱的大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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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欢》精彩章节试读

一切物品皆有价码。

  那么人呢?自然也是有的。

  我从那天起,萍姐就跟我说过一句话,“这一行,吃的是青春饭,要在人老珠黄前傍上个有钱的大冤才行。”

  我深信不疑,万幸,在我二十二岁时,被京海的大佬顾庭烨看中,成了他的万千情妇之一。

  爷待我很好,确切来说,是他的独占欲待我很好。

  在京海,谁不知道最不能碰的女人就是顾庭烨的。

  轻则断手断脚,重则当场归西。毕竟,敢惹怒爷的人,坟头草都有三米高了。

  也是因为这个,萍姐才免了我的陪酒工作,我只用时不时去店里充充场子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分红。

  虽然那点钱比起爷给我的零花钱来说并不算什么,但也聊胜于无。

  在这世道,又有谁会嫌钱多呢?

  但,我并不想这么快让他对我失去兴趣。

  “当顾庭烨情儿,享幸福人生”可是我们店里密不外传的口号。

  不说别的,作为头牌的我自然应该把那口号贯彻落实。

  这个男人,如果只属于我一个人就好了。

  我心下一动,搂住他劲瘦的腰身,“爷,您会一直喜欢我的,对吧?”

  但显然,我高估了我在爷心里的地位。

  我知道,那女人还是得逞了。

  于是看也没看合同内容我就直接签上了名字,反正这买不要白不要嘛。

  做模特,是我小时候就一直有的梦想,谁承想,会以这样的形式实现。

  “盛小姐,记得明儿一早去华众报道哈。”刘秘书补充道。

  我点点头,目送他离开。

  偌大的别墅,只剩我一个人。

  但我不能,确切来说,只要是他顾庭烨的情人就不能。

  我才二十二,还不想死。

  所以,在爷还没对我彻底失去兴趣前,就算我再想,也不会向外人迈过去半步。

  也许你会问我,怎么才七个月就送大别墅了,爷是不是真的喜欢我。

  非也。

  我其实并不是跟他最长的那一个。之前爷有过一个好了快两年的情儿,叫于曼妮,可以说,是我们这行的佼佼者。

  爷非常宠她,那个时候,只要有人惹得于曼妮不高兴,就要见血,同样的,只要有人让她开心,就能轻而易举赚得盆满钵满。

  就这样,本就蛮横的女人被娇纵得更加厉害,我也只是见过她两次而已。

  一次,是在店里,她坐在老总椅上,趾高气扬的命令我们的共同老师兼老板萍姐给她下跪道歉,左眼眼角的红痣更显出她的刁蛮。

  当着全体员工的面,从前心狠手辣,不可一世的女人竟然真就一声不吭的跪了下去。

  我不敢抬头,和其他姐妹一样微微颔首,以仆人的姿态,听着那女人略带讥讽和得意的大笑声。

  萍姐握的死紧,长长的指甲深陷手心,我知道,她记下了这个仇,并且一定会报复。

小说《邀欢》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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