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癫婆,我在乱世赚大钱这书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作者秋扇儿把人物、场景写活了,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小说主人公是赵云舒裴元青,《穿成癫婆,我在乱世赚大钱》这本种田 小说目前连载中,最新章节第82章 进京,写了173407字!
一、作品简介
经典小说穿成癫婆,我在乱世赚大钱推荐大家阅读,本小说作者秋扇儿是个网文大神,主角是赵云舒裴元青。主要讲述了:裴瑜裴悦立即捂住嘴,眼中笑意溢出眼眶,裴瑜乖巧点头,“我们不闹了,奶奶不要把肉肉分给别人。”刘氏笑着点了下他的额头,“等着吧,今晚让你们吃个够!”裴悦从生下来就没吃过肉,一下记起奶奶以前说过的话,立马……
二、书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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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说,人物鲜明,趣味性强,小说精致耐看,语言洗练幽默风趣。
虽然不是那种你死我活的死斗烂斗。本书剧情其实也不错,紧凑流程。很有生活气息。
很好看 作者写的非常棒爱慕
三、作品赏析
裴瑜裴悦立即捂住嘴,眼中笑意溢出眼眶,裴瑜乖巧点头,“我们不闹了,奶奶不要把肉肉分给别人。”
刘氏笑着点了下他的额头,“等着吧,今晚让你们吃个够!”
裴悦从生下来就没吃过肉,一下记起奶奶以前说过的话,立马垮起小脸。
“奶,您以前说野鸡肉是臭的,不好吃。”
刘氏一愣,随即笑了,“那是以前不想让你们去馋别人家的饭桌,奶奶故意说的,野鸡肉老香了,香掉牙!”
裴瑜裴悦一听,又开始手舞足蹈,“耶……”
刘氏故意板起脸。
两个孩子看懂她的意思,捂上嘴蹲在地上看着彼此无声大笑。
能吃到肉,他们实在太高兴了。
裴元青放下竹篮,认真道:“娘真的要煮给小瑜小悦吃?”
刘氏拔下一根野鸡尾巴插到墙缝里,阳光照在上面五颜六色的,好看。
“不吃白不吃,正好给孩子们补身体,她抓的怎么了,本就是她应尽的责任,你看孩子们这么高兴,忍心让他们失望吗,反正我不忍心。”
赵云舒五年来吃了那么多独食,她也要吃回来,只要没毒,必须吃够本!
裴元青看着小肩膀一抖一抖笑不停的儿女,心头不禁发软。
他已经很久没看到孩子们开心的笑容,也罢,反正野鸡没毒。
“元青啊,你过来。”刘氏招手示意儿子靠近一些。
裴元青凑到娘身边,就听她小声道,“我猜昨天那一刀把赵云舒的疯病治好了,到现在她都没有吵闹没打过人,还主动还债,主动买粮打野鸡给我们吃,以前她都没有这样过。”
裴元青离得远了些,一脸苦笑,“娘应该是忘了,她以前也会疯一段时间正常两天,虽然那两天没有做买粮这些事,但会主动收拾屋子,可之后呢,又犯病了。”
“娘别对她抱有希望,趁她这两天好的时候,把她休了吧。”
刘氏板着脸,“不行!两个孩子没有娘多可怜啊,我不允许。”
说起孩子没娘,她想念大孙子了,昨晚梦到他哭得撕心裂肺,一口一个奶奶地喊着,她这心跟狠狠戳了根针一样痛。
也不知他娘有没有改嫁,后爹对他好不好,毕竟不是亲生的,想必在别人家过得十分艰难。
同样的,如果元青另娶妻有了新的孩子,小瑜小悦后面的日子只会比现在更惨。
所以赵云舒以前再怎么疯癫,她也能忍着让着,就是希望孩子能有个完整的家。
比起被后娘虐待,还不如被亲娘霍霍,虽说都是受苦,但区别大了去了。
“反正你给我歇了这个心思,我看赵云舒这两天挺好的,你多为孩子想想。”
“知道了。”裴元青垂下眼眸,掩住眼底的阴郁,拿起地上的竹篮继续编。
“小瑜小悦,去吃油饼子咯。”
裴悦开心,“耶,有油饼子吃了!”
刘氏高高兴兴提着野鸡进入厨房,身后跟着兴高采烈的小萝卜头。
——
午时,阳光正烈。
赵云舒背着野味一把汗水一步脚印,总算到了乌镇。
“哒哒哒……”
刚进镇,街上突然冲出两匹马,向她这边飞驰而来,还有一大队士兵举着长枪跟在马匹身后跑,整齐的脚步声震耳欲聋。
赵云舒赶紧站到街边,马儿呼啸而过,扬起漫天尘灰,透过灰尘她看清楚了马背上的人,正是魏大人和顾昀。
大队人马眨眼间便到了乌镇外,往官道方向而去,渐渐消失不见。
灰尘落尽,街道才又开始热闹起来。
“河镇好像又发现梁国敌军的踪迹了,听说什么骠骑大将军受伤了藏在河镇养伤,如今朝廷下达了命令,谁能把他项上人头提回来,赏一千两黄金!”
“一千两黄金?”
全场惊呼声响起一片。
“一千两黄金,就是一万白银啊,足够在望越城买大府邸了,谁有那个运气?”
“笑话!”一位拿着折扇的书生笑道:“单凭运气抓不住一个将军,必定武功不凡者才有机会。”
旁边人群纷纷附和,“有道理有道理。”
梁国位西,军中士兵个个人高马大,身体雄壮,凭着这个优势,他们占据了云圣国一半江山。
但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被云圣国百姓深恶痛绝,若此时谁能杀了梁国将军,他就是解救全国百姓的神!
“一千两,还是黄金,我滴妈耶,赚大发了!”
赵云舒欣喜若狂,仿佛已看见金子在她眼前跳舞,背篓里的野鸡瞬间不香了。
明日就去河镇碰碰运气,说不定真被她抓着那什么将军了呢。
去之前还需准备一套装备,将自己伪装成云昭的模样,做个赏金猎人!
心里装着事,赵云舒迅速来到集市卖野味,刚把野鸡野兔和竹鼠摆出来,便有人前来询问,看穿着好像哪户人家的管事。
“野鸡多少文一斤?”
“三十五文。”
昨天她已经打听过了,家养禽类二十三文一斤,猪肉二十文一斤,野味贵一半左右。
“少点,我要两只。”
赵云舒抬起头来,浅笑道:“不少。”
她辛辛苦苦爬山涉水打来的,为什么要少。
那管事没料到眼前妇人如此干脆,探究地看了她两眼后,又到别处询价了。
赵云舒坐在地上撑着下巴,观察来来往往的行人,等了足足小半个时辰,也只卖出去一只野鸡。
这么下去不是办法,卖到天黑都卖不完,还是去酒楼比较靠谱。
赵云舒刚要收摊,一个比她大了三四岁的妇人,背上背着包袱,右手牵着七八岁瘦骨嶙峋的孩子来到了她的摊位上。
“野兔怎么卖?”
“三十五文一斤,来一只?”
妇人笑着点头,“给我来一只吧。”
“等着,我称一称。”赵云舒借来卖菜大婶的称,快速称好一只兔子,“三斤二两,算你三斤吧,共105文钱。”
“给你。”妇人掏出铜板递给赵云舒,拿上野兔牵着孩子就走了。
赵云舒特别留意了下那个小男孩,觉得有些眼熟,尤其那张两颊凹陷的小脸,跟裴元青有七八分像。
但世上相像的人那么多,没什么奇怪的。
赵云舒收好铜板和野味,离开了集市。
掠过缘汐楼,去了隔壁街的金满福酒楼。
虽说福满楼的门牌比缘夕楼稍逊色,但客人却络绎不绝,生意好了不止半点。
单凭门口笑呵呵,温柔揽客的店小二,赵云舒就对这家好感十足。
小说《穿成癫婆,我在乱世赚大钱》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