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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我是女娲好大儿最新章节,盗墓:我是女娲好大儿免费阅读

《盗墓:我是女娲好大儿》中的丛也是很有趣的人物,作为一部双男主类型的小说被薏仁儿描述的非常生动,看的人很过瘾。《盗墓:我是女娲好大儿》小说以1051073字,最新章节第244章 龙王港怪谈(完)的已完结状态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喜欢看这本小说。这本书又名《盗墓:我是女娲好大儿》。

一、作品简介

经典热门小说《盗墓:我是女娲好大儿》是大神级网文作者薏仁儿的代表作,主角是丛也。主要讲述了:【老娘是观音不是圣母】:“为什么这么久了都没见新人说话?”【蟠桃商家西王母】:“不是很清楚。”【林黛玉倒拔垂杨柳】:“可能人家天性就不爱说话。”【以武则天当榜样的华妃】:“谁给我一瓶毒药?姐要毒死皇帝……

盗墓:我是女娲好大儿小说免费阅读

二、书友评论

没完结?(上下扫视) (冷眼)呵(不屑一笑)很好(摇晃红酒杯)(浅尝一口)你的小把戏已经被我看穿了(嘴角勾起一丝邪魅的弧度)不过是吸引我的注意力罢了(冷淡地压下嘴角)不过,也得有个度(眼中三分薄凉四分期待两分自傲和一分漫不经心)最好马上更新(冷笑)别逼我跪下来求你你细品

三、作品赏析

【老娘是观音不是圣母】:“为什么这么久了都没见新人说话?”

【蟠桃商家西王母】:“不是很清楚。”

【林黛玉倒拔垂杨柳】:“可能人家天性就不爱说话。”

【以武则天当榜样的华妃】:“谁给我一瓶毒药?姐要毒死皇帝!@全体成员”

“【西毒欧阳锋】向【以武则天为榜样的华妃】发送了专属红包。”

群消息弹出。

【西毒欧阳锋】:“我给你一条经过我训练的毒蛇,不仅毒效猛烈,还能让人察觉不出来。@以武则天为榜样的华妃 ”

【以武则天为榜样的华妃】:“多谢{抱拳}”

丛也缓慢地眨动眼睛。

原来群里的红包还能发活物?

而且ID虽然古怪,但是好像是真人。

丛也的脑子里闪过了一个对他有点儿陌生的词汇——金手指。

他从前看小说的时候经常能看到这个词,后来成为了社畜也就慢慢失去了看小说的资格,这个词语也就淡化在他脑海中。

直到现在聊天群的出现,触发了他的记忆点。

“起来了!”

没等丛也仔细思量,陈皮就把他拽了起来。

丛也:“……”

接下来的路程,陈皮的脚步微微放慢了些。

丛也没有再出现像之前跟不上的情况。

他心里到底住着一个大人,意志力比小孩儿要强得多。

到了市里,陈皮早有目标地领着他往书店走。

还有什么比书店更适合判断丛也有没有说谎呢?

丛也抬头望着眼前这家古朴的书店。

陈皮和守着书店的老板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老板的目光就落在了丛也身上。

这家书店叫做思书斋。

规模不是特别大,但是书密密麻麻地摆满了整个店铺。

书架与房顶相连,最顶层的书都需要踩着攀爬架上去拿。

在丛也打量书店的时候,老板也在打量着他。

这孩子身子骨虽然瘦弱,但是一双眼睛清明透亮,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机灵的孩子。

至于眼前这少年所说的识字,还得试试才知道。

“过来。”

陈皮朝着丛也喊道。

丛也跑到了老板的对面。

老板笑容和煦:“来,看认不认识上面的字。”

泛黄的宣纸上,写着几个繁体字。

简单到丛也都不需要犹豫便脱口而出:

“贝、长、虫、达、通、当、单。”

老板一顿,惊奇地看着他:“小朋友,你今年多少岁?”

丛也:“八岁。”

老板指了指对面的书架:“你认识上面多少字?”

这个年代虽然全都是繁体字,但是与简体字差别不大,认起来没有多少难度。

“认识很多。”

丛也说道。

他觉得在书店干活特别不错,能看书多了解这个时代,而且活也不脏不差。

老板人看着也挺好,一点儿也不像是压榨童工的人。

所以,他当然是竭尽所能地彰显自己的价值,让老板把他留下来。

老板摸了摸下巴上的几缕胡子,随意地指了一本书:“这本书上写着什么字?”

“《世界末日记》。”

丛也回答。

老板放下手,对陈皮说道:“这个孩子我收下了。”

陈皮稀奇地看着丛也,眼神中的凶煞气消失了。

这就是文化人的力量。

果然,知识文化才是永远的第一生产力。

无论是在哪个年代都是如此。

陈皮开始和老板谈论起了工钱。

这个年代童工可不违法,毕竟满大街都是童工。

老板和陈皮最终敲定的价格是一个月80铜钱,包中午的饭食,早晚不包,住宿不包。

这个价钱已经很不错了。

连陈皮自己一个月靠着捕鱼和抓螃蟹,一个月也差不多挣一个银元,不比丛也多多少。

明天才开始正式工作,从书店出来,丛也站在面摊前一动不动。

实在是太香了,他闻着走不动路啊。

陈皮看他都快流口水的模样很是嫌弃。

“走吧。”

陈皮直接走进了面摊。

这摊子他也没来吃过,虽然价格不怎么高,都是给普通老百姓卖的,但是陈皮的钱不足以吃撑他在外面吃任何东西。

丛也一个饿死鬼,他当然看见美食就走不动道。

他坐在了陈皮旁边,听陈皮要了两大碗面条。

上菜的是一个小姑娘。

长得水灵且熟悉,丛也多看了两眼。

“小屁孩儿一个,还知道乱看。”

陈皮扫了他一眼。

丛也没理他。

因为眼前的小姑娘他认识,正是那天给了他一口面吃的小姑娘。

更何况,即便不认识,欣赏美好的事物也是人类的天性。

陈皮一个十一岁小孩儿他懂什么?

今年八岁的丛也不屑地努努嘴。

吃完一碗面,丛也身体暖洋洋的,连走回去的一个小时都不觉得漫长。

“你叫丛也?”

走在前面的陈皮问道。

“嗯。”

丛也揪了一根狗尾巴草。

“具体点!”

陈皮声音急躁。

丛也:“……树丛的丛,也许的也。”

说完了之后,陈皮就安静下来了。

“你怎么认识字的?”

过了一会儿。

陈皮又问。

丛也胡诌:“以前一个老乞丐教我的。”

陈皮也没有追问。

又过了一会儿。

陈皮的声音又响起来,语气有些紧绷:

“陈皮,这两个字怎么写?”

丛也的脚步停下。

他手里的狗尾巴草上下摇晃。

看向陈皮的眼神中是满满的惊讶,但是惊讶之后又觉得正常。

阿婆的条件养活陈皮就已经算不错了,更别提送他上学认字读书这样的事情。

陈皮面皮薄,死要面子,被他这样毫不掩饰的眼神一看,就冷下了脸加快了脚步。

丛也:“……”

急什么啊?

他跑上前两步,走在陈皮身边:

“陈皮两个字很简单的。”

陈皮重新停下来。

丛也在路边找了一截枯枝,在土地上写出了陈皮的繁体字。

陈皮盯着那两个陌生的字,心里浮现出古怪的感觉。

他也找了一个木棍,笨拙地一笔一划模仿着写。

明明参照物就在旁边,他却怎么都写不好。

丛也写的时候流畅又自然,他写起来怎么就成斗蛐蛐了。

陈皮一把将手中的木棍扔得老远,负气朝前走:“一点也不简单!”

小说《盗墓:我是女娲好大儿》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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