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我是女娲好大儿》中的丛也是很有趣的人物,作为一部双男主类型的小说被薏仁儿描述的非常生动,看的人很过瘾。《盗墓:我是女娲好大儿》小说以1051073字,最新章节第244章 龙王港怪谈(完)的已完结状态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喜欢看这本小说。这本书又名《盗墓:我是女娲好大儿》。
一、作品简介
经典热门小说《盗墓:我是女娲好大儿》是大神级网文作者薏仁儿的代表作,主角是丛也。主要讲述了:【老娘是观音不是圣母】:“为什么这么久了都没见新人说话?”【蟠桃商家西王母】:“不是很清楚。”【林黛玉倒拔垂杨柳】:“可能人家天性就不爱说话。”【以武则天当榜样的华妃】:“谁给我一瓶毒药?姐要毒死皇帝……
二、书友评论
没完结?(上下扫视) (冷眼)呵(不屑一笑)很好(摇晃红酒杯)(浅尝一口)你的小把戏已经被我看穿了(嘴角勾起一丝邪魅的弧度)不过是吸引我的注意力罢了(冷淡地压下嘴角)不过,也得有个度(眼中三分薄凉四分期待两分自傲和一分漫不经心)最好马上更新(冷笑)别逼我跪下来求你你细品
三、作品赏析
【老娘是观音不是圣母】:“为什么这么久了都没见新人说话?”
【蟠桃商家西王母】:“不是很清楚。”
【林黛玉倒拔垂杨柳】:“可能人家天性就不爱说话。”
【以武则天当榜样的华妃】:“谁给我一瓶毒药?姐要毒死皇帝!@全体成员”
“【西毒欧阳锋】向【以武则天为榜样的华妃】发送了专属红包。”
群消息弹出。
【西毒欧阳锋】:“我给你一条经过我训练的毒蛇,不仅毒效猛烈,还能让人察觉不出来。@以武则天为榜样的华妃 ”
【以武则天为榜样的华妃】:“多谢{抱拳}”
丛也缓慢地眨动眼睛。
原来群里的红包还能发活物?
而且ID虽然古怪,但是好像是真人。
丛也的脑子里闪过了一个对他有点儿陌生的词汇——金手指。
他从前看小说的时候经常能看到这个词,后来成为了社畜也就慢慢失去了看小说的资格,这个词语也就淡化在他脑海中。
直到现在聊天群的出现,触发了他的记忆点。
“起来了!”
没等丛也仔细思量,陈皮就把他拽了起来。
丛也:“……”
接下来的路程,陈皮的脚步微微放慢了些。
丛也没有再出现像之前跟不上的情况。
他心里到底住着一个大人,意志力比小孩儿要强得多。
到了市里,陈皮早有目标地领着他往书店走。
还有什么比书店更适合判断丛也有没有说谎呢?
丛也抬头望着眼前这家古朴的书店。
陈皮和守着书店的老板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老板的目光就落在了丛也身上。
这家书店叫做思书斋。
规模不是特别大,但是书密密麻麻地摆满了整个店铺。
书架与房顶相连,最顶层的书都需要踩着攀爬架上去拿。
在丛也打量书店的时候,老板也在打量着他。
这孩子身子骨虽然瘦弱,但是一双眼睛清明透亮,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机灵的孩子。
至于眼前这少年所说的识字,还得试试才知道。
“过来。”
陈皮朝着丛也喊道。
丛也跑到了老板的对面。
老板笑容和煦:“来,看认不认识上面的字。”
泛黄的宣纸上,写着几个繁体字。
简单到丛也都不需要犹豫便脱口而出:
“贝、长、虫、达、通、当、单。”
老板一顿,惊奇地看着他:“小朋友,你今年多少岁?”
丛也:“八岁。”
老板指了指对面的书架:“你认识上面多少字?”
这个年代虽然全都是繁体字,但是与简体字差别不大,认起来没有多少难度。
“认识很多。”
丛也说道。
他觉得在书店干活特别不错,能看书多了解这个时代,而且活也不脏不差。
老板人看着也挺好,一点儿也不像是压榨童工的人。
所以,他当然是竭尽所能地彰显自己的价值,让老板把他留下来。
老板摸了摸下巴上的几缕胡子,随意地指了一本书:“这本书上写着什么字?”
“《世界末日记》。”
丛也回答。
老板放下手,对陈皮说道:“这个孩子我收下了。”
陈皮稀奇地看着丛也,眼神中的凶煞气消失了。
这就是文化人的力量。
果然,知识文化才是永远的第一生产力。
无论是在哪个年代都是如此。
陈皮开始和老板谈论起了工钱。
这个年代童工可不违法,毕竟满大街都是童工。
老板和陈皮最终敲定的价格是一个月80铜钱,包中午的饭食,早晚不包,住宿不包。
这个价钱已经很不错了。
连陈皮自己一个月靠着捕鱼和抓螃蟹,一个月也差不多挣一个银元,不比丛也多多少。
明天才开始正式工作,从书店出来,丛也站在面摊前一动不动。
实在是太香了,他闻着走不动路啊。
陈皮看他都快流口水的模样很是嫌弃。
“走吧。”
陈皮直接走进了面摊。
这摊子他也没来吃过,虽然价格不怎么高,都是给普通老百姓卖的,但是陈皮的钱不足以吃撑他在外面吃任何东西。
丛也一个饿死鬼,他当然看见美食就走不动道。
他坐在了陈皮旁边,听陈皮要了两大碗面条。
上菜的是一个小姑娘。
长得水灵且熟悉,丛也多看了两眼。
“小屁孩儿一个,还知道乱看。”
陈皮扫了他一眼。
丛也没理他。
因为眼前的小姑娘他认识,正是那天给了他一口面吃的小姑娘。
更何况,即便不认识,欣赏美好的事物也是人类的天性。
陈皮一个十一岁小孩儿他懂什么?
今年八岁的丛也不屑地努努嘴。
吃完一碗面,丛也身体暖洋洋的,连走回去的一个小时都不觉得漫长。
“你叫丛也?”
走在前面的陈皮问道。
“嗯。”
丛也揪了一根狗尾巴草。
“具体点!”
陈皮声音急躁。
丛也:“……树丛的丛,也许的也。”
说完了之后,陈皮就安静下来了。
“你怎么认识字的?”
过了一会儿。
陈皮又问。
丛也胡诌:“以前一个老乞丐教我的。”
陈皮也没有追问。
又过了一会儿。
陈皮的声音又响起来,语气有些紧绷:
“陈皮,这两个字怎么写?”
丛也的脚步停下。
他手里的狗尾巴草上下摇晃。
看向陈皮的眼神中是满满的惊讶,但是惊讶之后又觉得正常。
阿婆的条件养活陈皮就已经算不错了,更别提送他上学认字读书这样的事情。
陈皮面皮薄,死要面子,被他这样毫不掩饰的眼神一看,就冷下了脸加快了脚步。
丛也:“……”
急什么啊?
他跑上前两步,走在陈皮身边:
“陈皮两个字很简单的。”
陈皮重新停下来。
丛也在路边找了一截枯枝,在土地上写出了陈皮的繁体字。
陈皮盯着那两个陌生的字,心里浮现出古怪的感觉。
他也找了一个木棍,笨拙地一笔一划模仿着写。
明明参照物就在旁边,他却怎么都写不好。
丛也写的时候流畅又自然,他写起来怎么就成斗蛐蛐了。
陈皮一把将手中的木棍扔得老远,负气朝前走:“一点也不简单!”
小说《盗墓:我是女娲好大儿》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