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看年代小说,一定不要错过黎苏苏写的一本已完结小说《穿书七零,女主要和我抢军官老公》,目前这本书已更新500770字,最新章节第244章大结局(终),这本书的主角是宋安安陆建华。这本书又名《穿书七零,女主要和我抢军官老公》。
一、作品简介
小说穿书七零,女主要和我抢军官老公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它的作者是黎苏苏,主角是宋安安陆建华。主要讲述了:宋安安直接一个闪身,避开了沈招娣。“我买了啥和你有啥关系?咋滴?打算打秋风呢?”宋安安可不是原主,没那么好欺负的。想要占她的便宜,就得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本事了。被宋安安给呛了一声,沈招娣的脸色很不好看……
二、书友评论
很不错呢!值得一看就很想知道前面三个崽崽是谁的都没有讲清楚我一开始还以为是男主和别人生的.不过跟着剧情看着应该不是吧.最近特别喜欢看年代文尤其是有可可爱爱的崽崽的.女主的人物性格我是很喜欢的.
我现在大概看了100章左右,我觉得就是这个女主的性格,我很喜欢,就是我很喜欢她的性格,就是有啥事就怼,就是嘴巴也厉害,我挺喜欢的这种,但是不知道是咋回事,作者给女主这个人设,我不喜欢,就是在某些方面做的事情,我不是很喜欢,可能不太对我的胃口吧,这个人设,但他的性格还是很好的,我就喜欢这种女主直来直往的,而且有嘴怼的我非常爽
还可以,故事发展的顺其自然,平淡的日常生活。不过我好奇的是以前是外科医生,为什么不做医生了呢?三个孩子到底是谁的,没有交代;男主身为军中的佼佼者,对于女主会的很多东西怎么可能不怀疑呢?还有不理解为什么要那么多孩子?新世纪的女性连结婚这件事都已经免疫了。有些细节的地方有点儿出戏。后面基本上都是跳着看的。书荒的时候可以看一看。
看了一大半,至今不知道男主职位是什么,一会正连升团长,一会正连升营长,乱七八糟的,其他的还好,就是价格方面定的偏高,不过小说嘛,看看就行
真的好看,3个继子不是男主亲生的,因为怕奇葩父母不同意收养就是说过世的前妻生的,一些人可能没搞明白就弃文了,反正我是挺喜欢这文的,男主开始还很纯情偷笑
三、作品赏析
宋安安直接一个闪身,避开了沈招娣。
“我买了啥和你有啥关系?咋滴?打算打秋风呢?”
宋安安可不是原主,没那么好欺负的。
想要占她的便宜,就得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本事了。
被宋安安给呛了一声,沈招娣的脸色很不好看。
她指责了宋安安一句,“你这丫头,瞎说什么呢,谁想着打秋风了,说话那么难听。”
“既然不是,那就更没啥好看的,你管我买了啥,又没你的份!”
沈招娣:“……”
看着宋安安,沈招娣觉得自己都不认识这个丫头了。
明明脸还是那张脸,可是身上的气质感觉完全不同。
这会儿说话和带刺儿似的,以前在宋家的时候,她哪里会这样?
难怪,周红英那么厉害的老婆子也能被宋安安制住,还说她被宋家骗了。
现在和宋安安过了手,沈招娣才知道周红英说的好像不夸张。
“你个死丫头,我是你大伯娘,你咋和长辈说话呢?没教养的东西!”沈招娣破口骂道。
宋安安一点儿也不惯着她,“你有教养你会惦记别人的东西?你这么有教养,咋还让我替你闺女嫁到陆家去呢?”
“你你你……”沈招娣被气得胸口疼。
宋安安懒得搭理她,扛着东西继续往家走。
不过这会儿风一吹,宋安安背篓上盖着的布吹起来了一角。
沈招娣眼尖的看见了背篓上放着的一块五花肉。
看着份量不小啊。
要说宋安安没买什么好东西还好,看到宋安安竟然还买了肉,谁能不惦记呢。
即便宋家的条件还不错,可就是城里人,一个月也吃不上一回肉的,对他们而言,肉的诱惑力自然不用说。
沈招娣在看到那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时,就差咽口水了。
“站住,安安丫头,你买了肉啊?”
宋安安白眼道,“是啊,我买了肉,可是又不给你吃,你就甭惦记了。”
沈招娣又道,“你这死丫头,咋不知道孝顺人呢?
我们宋家将你养大的,你就应该孝顺家里的长辈。
明天你该回门了,这嫁出去的闺女都是得准备回门礼的。
这块肉你先拿给我,就当是你的回门礼了。”
沈招娣说着,就准备抢宋安安背篓里面的肉。
宋安安差点儿被沈招娣的不要脸的话给气笑了。
“回门礼?你们可真敢想。
大伯娘,宋家是养大了我,可是我不欠宋家的。
别忘了,我是替你闺女出嫁的,再多的恩情我都还清了。
你们别逼着我翻脸不认人,到时候我跑了,宋玲玲还得嫁到宋家伺候人去。”
沈招娣到底是心虚的。
谁让宋安安确实是替自己闺女出嫁的呢。
宋安安跑了,没人伺候陆建华,只怕陆家那边不会轻易作罢的。
可是让宋玲玲嫁给陆建华,伺候那个废人咋可能呢?
她家的玲玲,至少是得嫁给城里人的。
陆建华那个废人,能配得上她闺女?
沈招娣虽然惦记着肉,可是也不敢轻易妄动了。
宋安安继续拎着东西走了。
没多久,就到了陆家。
这会儿陆家人都出门上工干活儿没回来呢。
如今分了家,只能靠自己,不干活儿还能咋办?
不像前些年,陆建华每个月往家拿津贴的时候,家里的日子很好过。
干活儿不用那么积极,工分挣不够的话,直接找大队买就是喽。
反正只要有钱,啥都不用愁的。
如今没了陆建华的工资,没钱过日子,就必须得自己奋斗。
不过陆家也是有了例外的。
那就是陆芳芳。
陆芳芳作为家里的幺女,是深受父母的宠爱的。
尤其是周红英,对这个老闺女宠得很。
当初她陆芳芳的时候,都四十多了,也算是老蚌得珠吧。
周红英也希望陆芳芳以后能找个好婆家,所以给她供着念完了高中。
而且不让陆芳芳下地干活儿,省得皮肤被晒黑了。
陆芳芳自然也不愿意出去辛苦。
这样在陆家,陆芳芳就是唯一例外,不干活儿的存在。
这人在原著里也算是炮灰一样的存在,不过宋安安记得原著里提过一嘴的,陆芳芳当初和一个知青搞对象,被搞大了肚子,结果人家回城了,又不负责。
宋安安回来,将东西送回屋子去。
见到宋安安回来,陆建华的脸上顿时挂起来了笑容。
他这一上午,都在等着媳妇儿回家。
陆建华不知道自己有一天能这么期待的见到一个人。
看着宋安安扛着这么多东西回来,加上额头上因为累的渗出来的汗珠子,陆建华道,“媳妇儿,辛苦了。”
宋安安摆了摆手,“不辛苦。”
宋安安说着,又冲陆建华问道,“你这么样?还好不?肚子饿不饿,要不要方便?”
陆建华道,“我都很好,暂时也不需要方便。“
宋安安点头,“那就好。”
看着宋安安买的这些东西,陆建华好奇的问道,“安安,你咋买了这么多,哪来的票?”
宋安安知道这个不好解释,便扯了个理由道,“我去黑市买的。”
陆建华皱了皱眉头,“安安,那种地方被抓住了可是很危险的,以后别去了。”
这一次都去了,陆建华没得说,只能让宋安安以后别去就行。
宋安安点头,“好,我知道的。”
宋安安这是这么应付陆建华一句,但是下次该去还是会去。
将东西都放下了后,宋安安便拿着锅出去,将锅给洗刷干净了。
新买来的锅,得清洗一下。
锃亮的大铁锅,在这个年代还真是不好弄到的东西。
宋安安刷好了锅,又拿了煤炉煤球出去,打算生炉子。
今天午饭就能用上煤炉了,省得用陆家的土灶。
这煤炉可是比土灶好用方便的。
毕竟土灶还得打柴火呢。
当然,宋安安不是有了煤炉以后就不修灶子了。
土灶也得修一个,毕竟不用媒,会省钱些。
而且土灶的火能烧的旺,有时候多烧几道菜的时候,速度会快些。
煤炉火生起来后,宋安安就开始忙着做饭了。
中午有肉,给几个小崽子还有陆建华多做点好吃的。
小说《穿书七零,女主要和我抢军官老公》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