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看都市小说,一定不要错过冰临城下写的一本已完结小说《功夫巨星:我在电影行业做武替》,目前这本书已更新1633316字,最新章节第690章 后记 二,这本书的主角是唐龙。这本书又名《全球巨星从龙套开始》。
一、作品简介
小说《功夫巨星:我在电影行业做武替》强烈推荐大家阅读,作者冰临城下十分给力,主角是唐龙。主要讲述了:这也是为什么,他明知道林瑶是个菜鸟经纪人,依然跟她签约的缘故,因为若是光靠他自己,想要打入港圈,恐怕依然只能慢慢从武行或者幕后开始做起。当然,最重要的是林瑶说她可以从盛世影业拿到资源。《杀破狼》这部电……
二、书友评论
前段内地铺垫感觉一般,后面港岛的章节犹如起飞。可能作者真的挺喜欢港片吧!
新手小白文而已 看到那点我命由我不由天 我就笑了 多给你一星了都 作者菌去学学 我娱乐了一个时代 不用学他那开车技术 就学学那人情世故 活了两辈子的人了还是个愣头青???呵呵
越来越水了,打个四星吧,说实话番茄7.5分以下的书没必要看。还有港岛这段勾心斗角的剧情加速吧,真不想看这些。你写的是巨星,港岛能有多大发展。加速写回大陆的剧情
一百多章了,一部作品没上映,你快点行不行,按你这速度,三年也写不完
书写的很高,高超跌宕,很贴合实际。给个好评微笑
三、作品赏析
这也是为什么,他明知道林瑶是个菜鸟经纪人,依然跟她签约的缘故,因为若是光靠他自己,想要打入港圈,恐怕依然只能慢慢从武行或者幕后开始做起。
当然,最重要的是林瑶说她可以从盛世影业拿到资源。
《杀破狼》这部电影前世口碑很一般,剧情虎头蛇尾,后期直接崩盘了,票房更是拉胯,扑街到极点。
唯一值得称道的就是里边的动作戏部分了,尤其是吴劲和曾子弹的那场巷战。
而他对JACK那个角色最大的印象就是吴劲那个杀马特造型。
坦白说,吴劲并不适合这个角色,他那张娃娃脸根本就不适合演这种狠厉的角色,所以造型师才会给他染黄毛,而那身白色的夹克更是廉价感十足。
想到这里,唐龙不由打了一个冷颤。
我艹,该不会到时候他也是这个造型吧!
不行,得跟林瑶聊一聊,看造型方面,能不能拿到一点话语权。
唐龙坐直身子,手指在剧本上弹了两下,这部电影虽然拉胯,但是这个角色打戏还算出彩。
作为进入影视圈的第一个角色,他还算满意,他可没有资格跟吴劲一样嫌弃这个角色是反派什么的。
林瑶能从黄松高手里抢到这个角色,说明她的背景确实不凡。
这样的话,他的步子是不是可以迈得大一点。
见时间还早,唐龙便打算出去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
出去了转了一圈后,熟悉感立马就回来了,他以前住黄大仙,离旺角并不远,这地方说不定以前都来过。
随便找一个店吃了一碗云吞面,喝了一杯丝袜奶茶后,他仿佛又回到了前世,都是记忆中的味道。
于是乘着兴致,干脆坐地铁过海去了金钟。
到了金钟后,唐龙先去银行开了一个港币账户,发给林瑶后,又从人民币账户里兑换了30000港币,然后去太古广场shopping。
虽然林瑶说公司会给他配服饰,但是他自己也要添置一些,总不至于内衣袜子也等着跟林瑶一起买。
三个小时后,唐龙提着大包小包站在路口,因为东西太多了,只能打taxi回旺角了。
这次大采购几乎花光了那30000港币,休闲装,衬衣,皮鞋,发胶,香水等,从外到内,都添置几套。
还是精打细算地买,不然30000绝对扛不住。
他这次买的衣物和生活用品并不是奢侈品牌,都是二三线品牌,很多还是过季款打折款。
不过品味和格调兼具,正适合现在的他,几十年的阅历,他的衣品还是不错的。
这些投资是必须的,港岛这个地方,越是底层越越是看着装。
他前世到这里头几年,可谓是受尽了白眼和歧视,然后他就将满腔愤怒都发泄在那些朝他身上凑的港女身上了。
唐龙才回家没多久,就接到林瑶的电话,说半个小时后,过来接他去吃晚餐。
“好的,我等你……”
挂了林瑶的电话,唐龙便进了浴室,冲洗了一番后,随便配了一套刚刚买的衣服,白色巴宝莉翻领T恤,加九分休闲裤,脚上是一双油光程亮的棕色牛津皮鞋
然后喷了香水,打上发胶,抓出了一个造型,饶是唐龙上辈子见惯了各种帅哥,也被镜子里的自己惊艳到了。
这幅皮囊二十年后去当小鲜肉都卓卓有余。
小说《功夫巨星:我在电影行业做武替》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