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都市言情文,千万不要错过佚名的《掌心红痣》,主角是庄明月展宴。主要讲述了:发完最后一条消息,庄明月就上楼洗了个澡。其实那栗子糕都是吴妈在做,她也就是在旁边揉揉面粉,倒倒水,纯属在打酱油,她不是不会,吴妈太担心她,怕她伤口疼,所以才不让她动手。前生为了能够讨好展宴,庄明月从做…
《掌心红痣》精彩章节试读
发完最后一条消息,庄明月就上楼洗了个澡。
其实那栗子糕都是吴妈在做,她也就是在旁边揉揉面粉,倒倒水,纯属在打酱油,她不是不会,吴妈太担心她,怕她伤口疼,所以才不让她动手。
前生为了能够讨好展宴,庄明月从做饭到点心,厨艺都不输那些米其林厨师。
毕竟有句话说,想要征服一个男人,就要先征服一个男人的胃。
展宴确实是被她抓住,以至于到后来,他胃口越来越挑剔,外面的饭都吃不惯了。
她学会做饭,是因为展宴有胃病,他刚接手庄家的公司,每天都会喝的烂醉回家。
趁着喝醉,再将她往死里折腾她。
每次非要将她弄晕过去,才善罢甘休。
最严重的一次,展宴进了医院,还是被她拖着进去的,医生说是胃出血。
就从那以后,庄明月就不停的做饭,一日三餐,从不让他落下,哪怕展宴不喜欢让她去公司。
庄明月就站在公司楼下,让助理拿上去带去给他。
后来…庄明月以为展宴会永远一辈子,都吃不腻她的饭。
可他还是腻了!
那天是他们第三年的结婚纪念日,庄明月做了一大桌子菜,等他回来。
一等就是四五个小时,已经是凌晨了。
她只记得那天他回来正好下雪,他的话别雪还要的冷:“明月,就算你每天费尽心思,花不同的食材去做不同的饭菜,除去饭菜本身的味道,口感咸淡,还是会一样,没有人会一辈子吃不腻。”
“所以以后别浪费时间,与其每天把心思浪费在这上面,倒不如想想怎么打扮打扮,你看看你现在样子,就跟这些垃圾一样倒胃口。”
清冷月透过窗户照射进来,庄明月穿着睡衣,走到楼下客厅。
她平常很少起夜,刚刚醒来的时候,想喝水,发现水壶的水已经喝完了。
走下楼,庄明月睡眼惺忪,刚转过身,突然就被坐在沙发上的黑色身影下了一大跳。
“啊!”脑子瞬间就清醒了。
直到沙发上的人站了起来,将墙上的灯打开。
刺眼的灯光,庄明月眯了眯眸子,才看清人。
“哥,你怎么在这里?你没回去?”
大厅内有股淡淡的酒味,是从展宴身上散发出来的。
他是刚从外面应酬回来?
而且…他不回去陪白玉书,来庄家做什么?
展宴向来心思缜密,跟他夫妻八年,这次庄明月也猜想不到。
他到底怀了什么样的心思。
话语间,展宴走进缩短了他们之间的距离。
庄明月身后就是墙,根本无路可退。
他走到面前,眸光瞥过女孩儿,胸前漂亮樱红的位置。
哪怕是他一个轻描淡写的眼神,但是庄明月还是捕捉到了。他眼底那抹异样的神色。
他呼吸片刻紊乱。
就是这样的眼神,夜里能够将她折腾半死。
据她所知,展宴没有乱搞的习惯。
也只是白玉书没有出事之前。
白玉书死了以后,展宴纸醉金迷,几乎玩过不少女人。
小说《掌心红痣》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