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一篇现代言情小说《什么,我成了书里的痴汉女配?》送给各位书友,在网上的热度非常高,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慕容曦,无错版非常值得期待。小说作者是岑王,这个大大更新速度还不错,什么,我成了书里的痴汉女配?目前已写1005677字,小说最新章节第478章 大结局,小说状态已完结,喜欢已完结小说的书虫们快入啦~
一、作品简介
小说《什么,我成了书里的痴汉女配?》是由网文作者岑王所著,主角是慕容曦。主要讲述了:“当然是真的,那头野猪足有三百斤重呢,我上山去寻的时候,那野猪都已经死透了。”秦夜颉用手比划了一下,然后又说道:“不过,这事,我告诉了你,你可不许告诉我爹。”秦母翻了个白眼,“你当我是傻的吗?”儿子有……
二、书友评论
第一次为一本书写点评ˏ₍•ɞ•₎ˎ熬夜把这本书看完了,这几天都是处于书荒状态😖为了500金币点了看推荐书就发现了这本宝藏书🤩看到目前为止没有什么槽点,除了在书评区偶尔看到说有些地方不符合年代的实际,说实在确实看个小说还得必须符合历史的,那还看啥小说干脆直接去看历史书得了😓实在没必要来看什么爽文🤣这里面最喜欢的莫过于男主秦憨憨了ꈍ◡ꈍ我的最爱忠犬系男友😍男德模范🤗看多了霸道总裁的人格男主,这样嘴皮子厉害👍🏻为女主怼天怼地的秦怼怼真的太可爱了,男友力也爆棚🥰只要女主在狼狗变憨憨真的很有安全感🤩【就欠我一个这样的男朋友😭】其次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秦母和村长了,这一对和秦憨憨的“相爱相杀”承包了我的好多笑点ᐕ)⁾⁾秦母和村长的三观真的超正,秦憨憨完全继承秦母的真传,护短又毒舌(当然这个毒舌都是针对欺负媳妇/儿媳妇的)🤭大大塑造的人物真的很生动形象很有意思,好人刻画得很可爱,恶人也刻画的非常气人,恨不得自己上去锤😡这里还是要夸一下秦怼怼🥰头一次看到这么会怼的男主,真是怼到心坎里去了,不管是迂腐的徐老太,阴险的刘晓晓,恶心的自负赵,还有白莲花芷某人等等每一次秦憨憨都护短得让人解气,动嘴又动手妙呀妙呀大大加油持续追更!
这本书真的很有意思,就是书名怪怪的,明明是村长儿子死皮赖脸的看上我们女主可是书名给人感觉是我们大女主死皮赖脸的赖上人家,一天才两张,太少了
这本书放书架上很久了,早就忘记了是为什么把它加进来的,我看书很挑,简介是第一关,所以我当时应该还是过了简介觉得还行才加进来,所以我不会对我书架上的书设防,只是看了一下书名和章节就进来了,我以为开头就大概是女主穿越到了以前就被婆婆偏心的儿媳妇,现在更喜欢了,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开局男女主毫无关系不说,女主甚至刚下乡,但是我还是接着看了,因为这女主还行吧,对脾气,所以忽略掉女主哪里来的力气能一次性干掉两个经常下农活的男的和莫名其妙的配角后都还能看,直到男主出现了,刚开始我对他其实没有什么想法,只是看到关于他的描写痞帅还设想了一下他的人物性格,大概类似于阳光但也冷漠但又说话幽默风趣,会在不经意之间撩动女主心弦,但是幻想止步于此,你说啥我认啥,所以立即把我的幻想打个粉碎,幸好啊幸好,我听劝啊,没有被背刺,我实在没想到男主跟个愣头青,看到女主好像没脑子一样,女主干啥他跟着,女主没啥他垫着,女主打了野猪跟她私底下卖了(虽然是女主打的,男主可能没什么发言权,但是那个年代山上的大猎物不是充公的?)。不知道是不是我之前看的年代文的男女主总在适合的时间适合的时候相遇谈恋爱,我最近真的很少一本书看完,好多都是因为男主要么出场太前写的相遇也不咋地后面还有很多章也不知道在写个什么东西而弃了,这本书看来也不例外了,能改还是改个名字吧,这书名看着特别奇怪,以我目前的进度来看,上下文根本联系不上,算了算了,反正我也不看了
这本书前期还挺好看的,后期就像是在水字数一样,错别字一大堆,女主的名字也能搞错,而且这书名也是服气,明明是先被男主看上了,非得说成这样。而且女主的干爷爷呢,她家原来的三层小洋房呢?房里的金子呢?那个白琨呢?那个白霖的下场呢?原男主呢?写到后面有一种烂尾的感觉,越来越不认真了。
还不错,就是每日更新2章太少,目前还不到70章虽说已经69了。还有就是可以考虑给女主安排个空间,不然有什么东西都没地拿放
其实把男主大哥以前那大嫂给写的太那了,女主没去的时候不也过的好好的,这么多年,婚姻是她算计来的,可是也过了这么多年了,三个孩子,感觉就是有一点点气度然后一下子就变成了杀自己女儿的人了,就算没感情睡了这么多年也有三个小孩也会有点其他的情吧,反正我就是看到这不想看了,然后大哥二婚大摆婚宴,好像前头那个真的就一点点都不好一样,当年勇敢一点拒绝也是可以的,偏偏过了这么多年,全程好像这个大哥都是被动的一样,要是真被动的怎么就生了三小孩
请问一下白霖怎么回事啊?前期不是挺喜欢那个姓李的继姐吗?后面就看他沧桑了……还有原男主下场呢
越后面,写的越烂,好多没交代,那个陈夕没交代,大嫂的弟弟褪有没有治也没交代,毕竟女主写的医术那么好,还有男主在乡下的那两位黑市的合。。。很多七七八八,前面有多好,结尾就有多烂
总体来说,女主不怂,遇事不爽就一脚,男主很勇,爱护亲人好对象。但是!就是塑造其他人能不能有点多面性,好人不一定一直是好人,内心也有自己的谋划,坏人也不是单一的坏,他也有自己的很量。这本书把坏人塑造的有种缺失脑干的蠢,咱就说那个被炸坏男人的媳妇小刘氏,目光短浅,女主要解开衣服去治病,她就不让解,毕竟那时候风气就不好,但你医院都说丈夫治不了了,死呀,女主唯一能救,那不应该把自己的私见收起来吗?嚷嚷的不让救,小刘氏是无知,但她不是蠢货!!怎么说,每一个人不止一面,这本书其他人太不能让人理解了。单纯看个爽文还行,不要带脑子
女主和男主三观很正的,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正义感十足。但男主一直黏黏糊糊的,虽说高帅有脑子,但总感觉是嘴痞子拿错了剧本。娶媳妇完全是靠非一般脑补成就了娶妻大业。名字和错别字太多,后面从都是直接跳过的,剧情完全是为了凑数字,而且男女主救人的同时势必带出一串奇葩恶人,也是无语了。救了隐世大人物其实是想给女主男主积攒人脉和借势的吧,可惜后期对剧情很鸡肋。女主5胞胎也真是NBPLUS。
三、作品赏析
“当然是真的,那头野猪足有三百斤重呢,我上山去寻的时候,那野猪都已经死透了。”
秦夜颉用手比划了一下,然后又说道:“不过,这事,我告诉了你,你可不许告诉我爹。”
秦母翻了个白眼,“你当我是傻的吗?”
儿子有时候会到山上捣鼓些东西去黑市卖,这是他们母子之间的秘密,她从来不会告诉家里的任何人。
这些年也是小儿子时不时的添补,要不然,哪里能吃的上白面。
一大家子十几号人,还不得天天饿肚子?
秦夜颉不想在这个事上多说,毕竟下工的人就要回来了,于是就转移了话题,“娘,晚上蒸馒头吃吧!我想吃了。”
秦母没好气道:“那白面不是都让你送人了吗?家里哪里还有?”
秦夜颉咧嘴一笑,“嘿嘿,我知道你另外的地方还藏着五斤呢,去拿出来吧,晚上就吃馒头。”
秦母:……
这小兔崽子一天到晚就盯着家里的这点东西,甭管她藏的多深,他都有些办法知道。
瞪了他一眼,然后转身就进了屋。
慕容曦搜了一下原主的记忆,她晚上总算是做了一顿面条…糊糊。
好吧,这总算是比那杂粮糊要好太多了。
就在她准备品尝自己好不容易做出来的晚餐时,就听到外面有人在叫她。
仔细听的话,好像还是秦夜颉的声音。
这家伙现在这么晚来干什么?
想归想,还是起身出去开门。
不等她开口问,就看到秦夜颉把一个蒸笼布包着的东西递到了她的手上,“这是我娘蒸的馒头,她让我给你送几个过来。”
慕容曦感觉到还热腾腾的,而且馒头香还飘出来,“大娘太客气了,谢谢!”
“你这是怎么了?”虽然天色现在黑下来了,但是月光极好,所以还是让秦夜颉看到了她脸上有好几道黑灰。
慕容曦不明白。
秦夜颉就指了指她的脸上。
慕容曦意识到自己先前做饭烧烟的时候,可能沾上锅灰还有面粉了。
好在,她脸皮厚,没有表现出羞涩,反正她要是不尴尬,那尴尬的就一定是别人。
“你吃了吗?要是没吃的话,可以吃点再走。”
她只是客气一下,不认为他这么晚了没有吃饭。
可没想到的是秦夜颉居然说没吃。
慕容曦:……
你这馒头都还热乎着呢,也好意思说没吃饭?
不过她这邀请的话已经说出口,也不能收回来,就只好让他进去了。
秦夜颉是摸黑来的,再加上这房子离别的村民要远一些,这会儿没有人看到他,所以他有点不想走了。
正好可以尝尝心上人做的饭。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院子。
等来到小厨房,秦夜颉的视线落在了那碗上。
这是什么?面粉糊糊?不过小青菜没切断,一整根的,是城里人都这么做饭的吗?
“我给你盛一碗。”慕容曦放下馒头,就去锅里盛了一碗。
心爱姑娘给盛的,秦夜颉迫不及待的就吃了一口,他差点吐出来,我靠,这是放了多少的盐?
原来,她也有不会的东西。
目光复杂的看了眼前的姑娘,她一个人住真是太可怜了,这以后会不会饿死?
“不好吃吗?那就别吃了。”慕容曦也有点不好意思,这个的确是有点拿不出手。
“好吃的。”秦夜颉面不改色的一下子给干完了。
天呐,他想要喝水。
慕容曦本来还以为他吃过了,结果看到他一下子就吃完了一大碗,这才觉得有些误会他了,原来是真没有吃饭呐!
“还要吗?”她面前还有一碗没有吃过的。如果可以,她能先给他吃,毕竟看着这糊糊,虽然不知道味道怎么样,但是她看着就没有多大的胃口了。
“不了,我够了。”本来,秦夜颉打算帮她把另一碗咸死人的糊糊给吃掉的,但是他觉得还是让这姑娘知道一下自己的手艺,这也让他有机会以后给她做饭送吃的。
“那行吧!”慕容曦就喝了一口,下一秒,她的脸色巨变,急忙起身跑到外面吐了出来。
天呐,怎么这么的咸?
他是怎么把那一大碗给吃完的?
到井边吊了点水漱口,然后转身正好对上了那似笑非笑的脸,没好气的瞪他,“这么咸,你还吃。”
秦夜颉双目灼灼的看着她,“那是因为你做的。”
他本来还想慢慢来的,但他突然意识到这姑娘不会做饭,要是一个人住着,那可得把自己给饿死。
娇气的姑娘还是早日拐回家去精心养着比较好。
慕容曦听到这话,她又不是傻瓜,岂不会听不出来?
其实从白天的时候,她就有所感了,这男人看她的眼神就很不一样,像是眼中带了光一般。
分明就是喜欢她来着。
只是没想到,他会这么快的表白。
秦夜颉看着她呆愣的样子,心跳跳的有些飞快,他有点怕她拒绝。
可是这话已经开头了,那他就没有再收回去的道理。
而且,藏着掖着就不是他这性格能做的事。
轻咳了一声,缓解了一下心中的紧张,他再次开口,“慕容曦同志,你觉得我怎么样?愿不愿意跟我处对象?”
后面这话就问的相当直白了。
这话说出口的时候,他的手心全都是汗,两眼紧盯着慕容曦,不想错过她脸上的任何表情。
呼吸不自觉的都放轻缓了许多。
慕容曦:……
这个时代的人都这么的直来直往的吗?
不过,讲真,她对他还是挺有好感的,毕竟他的颜还是挺长她点上的。
而且这体格也非常好。
这也是她今天没有排斥他靠近的原因。
如果真要在这个时代找个对象的话,那他就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因为她不排斥他,而且她还喜欢他的脸。
可他们认识的时间太短了,好些东西都是要慢慢了解的。
总不能,人家一表白,她就上赶着答应吧,他们昨天才认识呢。
略一思索,“这个,我今年才十七,在未满十八之前,不搞对象。”
秦夜颉傻眼,这是拒绝还是没拒绝?
脑子一瞬的空白之后,快速的转动了起来,他小心翼翼的问道:“那是不是等你满十八了,就和我搞对象了?”
急促的以跳显召示着他内心的紧张。
人生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姑娘,他当然是希望得偿所愿的。
小说《什么,我成了书里的痴汉女配?》试读结束!